说明:仅供研究生答辩通过后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证明使用
1. 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然后以A4纸张打印;
2. 至相关学院审核,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;
3. 至研究生院审核盖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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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(答辩通过后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证明使用)(中文).docx
证明(答辩通过后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证明使用)(英文).docx